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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皮膚科見習之思辨 - 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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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s - 創作",
"Medicine - 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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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w": "\n一天碰到一位皮膚科的教授很親切理性地詢問我們對於現在婚姻平權專法 VS 民法的爭議的意見。 \n \n雖然言語殷切但是究其脈絡隱約可約發現他的質疑有兩大主軸一是認為既然專法保障下權益跟民法是同等的那為什麼還要不停的爭取入民法而且只有少數人在那邊激進地發表意見大多數是沈默的難道爭取入民法的人就可以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二是同性戀家庭出身的孩子媒體上發聲的都是看起來很成功光鮮亮麗的例子難道不會有比較悲慘的例子出來讓我們比對做個AB test 來讓我們論證嗎?\n\n我的基本立場是民法比專法在人權的觀念上比專法更進步更符合理想。\n\n先思考第一個問題教授認為在這個現代社會由於發聲管道的多元在電視上講話最大聲的或是在網路上獲得最多網友點讚的不一定有代表性。但是我想教授忽略了一點就是沈默大多數可能包括你我並不是絕對站在極端的兩方而各式各樣在老一輩看來「亂」的發聲管道、社運團體是社會在議題互動中所呈現出的多元拉力於是當代社會對於一個議題的總體定調就在這個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取得動盪平衡沈默大多數也在這個角力的過程中不斷的被影響不斷依據所見所思修正自己的方向。教授有一部分不能理解那爭取入民法的激進在她看來妥協、順服或許可以換取更好的結果。然而拮抗的兩方一旦突然失去一端便會如拔河般遽然失控試想若沒有支持入民法那方不停的引領今天沈默大多數決定的總體方向會不會漸漸被拉往完全反對同性戀合法化的方向走\n\n僅管有人懷抱理想但是不能否認社會需要時間進步這個進步的過程往往是在上述類似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前進。我們不能以自身以為知識思想之高度武斷揣度社會每個角落的民意必如心之所願。今日沈默大多數或許民意偏向立專法以維持心目中的中庸我也可以遺憾承認最終結果或許仍舊是立專法的事實但是我仍會盡力支持入民法的聲音是因為我想成為在議題爭論中進步拉力的一部分而不是想以我自認為最正確的立場去主宰、俯視與我立場相左的人。\n\n關於第二個問題我覺得這並不是能客觀A/B Test 的議題更進一步我覺得教授的話其實只是包裝在看似科學理性下的主觀反對。將科學態度貿然套用到此種牽涉到多重社會因素下的人性議題只是以一種傲慢將實驗室裡對社會來說簡單到極致的觀察角度試圖簡化甚至逃避問題的複雜性。更何況在法律保障以及對同性戀人權尊重觀念未完全普及的角度下去針對同性戀家庭環境的孩子放大檢視本就是不公平的。不知道教授是抱著什麼心態說出A/B Test的\n\n最後來個連結連到婚姻平權的懶人包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了解這個議題。\n",
"html": "<p>一天碰到一位皮膚科的教授,很親切理性地詢問我們對於現在婚姻平權專法 VS 民法的爭議的意見。</p>\n<p>雖然言語殷切但是究其脈絡隱約可約發現他的質疑有兩大主軸一是認為既然專法保障下權益跟民法是同等的那為什麼還要不停的爭取入民法而且只有少數人在那邊激進地發表意見大多數是沈默的難道爭取入民法的人就可以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二是同性戀家庭出身的孩子媒體上發聲的都是看起來很成功光鮮亮麗的例子難道不會有比較悲慘的例子出來讓我們比對做個AB test 來讓我們論證嗎?</p>\n<p>我的基本立場是民法比專法,在人權的觀念上比專法更進步,更符合理想。</p>\n<p>先思考第一個問題,教授認為,在這個現代社會,由於發聲管道的多元,在電視上講話最大聲的,或是在網路上獲得最多網友點讚的,不一定有代表性。但是我想,教授忽略了一點,就是沈默大多數,可能包括你我,並不是絕對站在極端的兩方,而各式各樣在老一輩看來「亂」的發聲管道、社運團體,是社會在議題互動中,所呈現出的多元拉力,於是當代社會對於一個議題的總體定調,就在這個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取得動盪平衡,沈默大多數,也在這個角力的過程中不斷的被影響,不斷依據所見所思修正自己的方向。教授有一部分不能理解,那爭取入民法的激進,在她看來,妥協、順服,或許可以換取更好的結果。然而,拮抗的兩方,一旦突然失去一端,便會如拔河般遽然失控,試想,若沒有支持入民法那方不停的引領,今天沈默大多數決定的總體方向,會不會漸漸被拉往完全反對同性戀合法化的方向走?</p>\n<p>僅管有人懷抱理想,但是不能否認,社會需要時間進步,這個進步的過程,往往是在上述類似不斷角力的過程中前進。我們不能以自身以為知識思想之高度,武斷揣度社會每個角落的民意必如心之所願。今日沈默大多數或許民意偏向立專法以維持心目中的中庸,我也可以遺憾承認最終結果或許仍舊是立專法的事實,但是我仍會盡力支持入民法的聲音,是因為我想成為在議題爭論中進步拉力的一部分,而不是想以我自認為最正確的立場去主宰、俯視與我立場相左的人。</p>\n<p>關於第二個問題我覺得這並不是能客觀A/B Test 的議題更進一步我覺得教授的話其實只是包裝在看似科學理性下的主觀反對。將科學態度貿然套用到此種牽涉到多重社會因素下的人性議題只是以一種傲慢將實驗室裡對社會來說簡單到極致的觀察角度試圖簡化甚至逃避問題的複雜性。更何況在法律保障以及對同性戀人權尊重觀念未完全普及的角度下去針對同性戀家庭環境的孩子放大檢視本就是不公平的。不知道教授是抱著什麼心態說出A/B Test的</p>\n<p>最後,來個連結連到婚姻平權的懶人包,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了解這個議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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